关于申请向中国人民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天津
师范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划拨制定《政治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》工作经费的报告
教务部:
2014年春,教育部向2013—2017年教育部政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划拨专项经费30万元(校内账户:41916915001),作为制定《政治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》的工作经费。
教育部政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,制定了《拟制〈政治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〉工作方案》,并积极推进国家标准制定工作。根据方案安排,中国人民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天津师范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分别承担了不同领域的问卷调查及座谈调研任务。截至目前,各校已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,特申请向中国人民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天津师范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各划拨工作经费2.5万元。
望予批准为盼。
附件:《拟制〈政治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〉工作方案》
2013-2017年教育部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
(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代章)
2014年5月29日